高雄市115年經濟弱勢就醫補助2月1日起受理申請 減輕費用負擔助安心就醫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高雄市,具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區公所及社會局認定並開立證明的經濟弱勢者,補助項目包含健保部分負擔、住院膳食費、掛號費、健保欠費每人每年上限3000元。
另外,還有救護車費用每人每年上限6000元、偏遠地區交通費每人每年上限2000元;以及無健保身分者的自付醫療費用,但限健保給付範圍內,每人每年補助總額3萬元為上限。
符合補助資格者,請檢附115年相關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本人印章、金融帳戶封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,至本市各區衛生所申請;若民眾於醫院就醫時以欠費方式辦理,請由醫院開立欠費明細協助提出申請,詳情請向各醫院社工洽詢,或至衛生局官網(https://gov.tw/9Kw)查詢,亦可洽詢衛生局醫政事務科07-7134000分機6104。